7月15日,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《廣州市公交行業逐步推廣應用液化天然氣公交車工作方案》。廣州將在未來8年內逐步實現液化天然氣(LNG)替代液化石油氣(LPG)的工作,目前在用未過報廢期的公交車不強制改用LNG。
為改善空氣質量,2003年開始,廣州逐步推廣應用LPG公交車,以替換此前普遍采用的柴油公交車。截至目前,廣州有出租車1.8萬輛、公交車近1萬輛,絕大多數使用LPG。在公交行業推廣LNG是國家和廣東省明確要求的,將對建設綠色公交、改善廣州空氣質量具有積極意義。
今年年初,廣州開展LNG公交車試點工作,目前已建成LNG加氣站兩座,示范應用421輛LNG公交車。下一步,廣州將根據LNG加氣站的規劃和建設情況,將到期報廢的老舊公交車逐步替換為LNG公交車。出租車暫不考慮使用LNG,主要由于LNG在出租車上使用的技術設備還不成熟。